- Feb 28 Mon 2011 16:14
-
CA WH// 加拿大WH 體檢
- Dec 26 Sun 2010 19:34
-
CA WH// 加拿大打工度假申請
IEC 申請資格如下:
年齡為 18 至 35(含)歲,以申請資料收到日期為年齡止算點。CTOT 在申請資料上所蓋的收訖戳記日期必須在申請人的 18 歲生日(含)之後,36 歲生日之前。
必須持有中華民國護照,護照內有身分證字號。護照有效期限至少 2 年。
必須持有返台機票,能在計畫結束後離開加拿大,或擁有足夠財力購買返台機票。
必須出示財力證明(加幣 2,500),證明能在居住加拿大期間提供生活所需。
不得以參加 IEC 計畫的名義攜帶受撫養親屬同行。
同意在前往加拿大之前預先替 IEC 計畫期間購買健康保險,項目包括住院醫療和遺體遣返。
以台幣本行支票繳交相當於150 加幣的報名費。
建教合作: 申請類別若為「建教合作」,請提供加拿大雇主的聘書,內容包括計畫起迄日期、工作地點、職務、職銜、薪水∕福利、雇主的連絡資料。另外必須提供台灣就讀學校發出的正式信函,說明您在加拿大從事的工作與本科系相關。
專業青年: 申請類別若為「專業青年」,請提供加拿大雇主的聘書,內容包括計畫起迄日期、工作地點、職務、職銜、薪水∕福利、雇主的連絡資料。
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