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EC 申請資格如下:

  1. 年齡為 18 至 35(含)歲,以申請資料收到日期為年齡止算點。CTOT 在申請資料上所蓋的收訖戳記日期必須在申請人的 18 歲生日(含)之後,36 歲生日之前。
  2. 必須持有中華民國護照,護照內有身分證字號。護照有效期限至少 2 年。
  3. 必須持有返台機票,能在計畫結束後離開加拿大,或擁有足夠財力購買返台機票。
  4. 必須出示財力證明(加幣 2,500),證明能在居住加拿大期間提供生活所需。
  5. 不得以參加 IEC 計畫的名義攜帶受撫養親屬同行。
  6. 同意在前往加拿大之前預先替 IEC 計畫期間購買健康保險,項目包括住院醫療和遺體遣返。
  7. 以台幣本行支票繳交相當於150 加幣的報名費。
  8. 建教合作: 申請類別若為「建教合作」,請提供加拿大雇主的聘書,內容包括計畫起迄日期、工作地點、職務、職銜、薪水∕福利、雇主的連絡資料。另外必須提供台灣就讀學校發出的正式信函,說明您在加拿大從事的工作與本科系相關。
  9. 專業青年: 申請類別若為「專業青年」,請提供加拿大雇主的聘書,內容包括計畫起迄日期、工作地點、職務、職銜、薪水∕福利、雇主的連絡資料。

10.  不曾參加過 IEC 計畫。



需要文件

提交給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的申請資料包括兩個部份:「申請聲明書」將由 IEC 小組審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,「工作許可證申請書」(IMM1295B)將由簽證移民組審核工作許可證申請資格。

  1. 「體驗加拿大」 
  2. 工作許可證申請書
  3. 財力證明:申請人必須證明自己擁有相當於加幣 $2,500(約合台幣 $75,000 元)的財力,足以支付一開始在加拿大生活的開銷。財力證明可以是戶名為申請人的旅行支票收據、銀行對帳單或信用卡帳單,上面顯示最近三個月可用金額最少為加幣 $2,500。請注意:您抵達加拿大海關時可能必須再次出示最低金額為加幣 $2,500 的財力證明。


報名費

IEC 計畫申請人必須繳交報名費。報名費將依照匯率波動定期調整。請務必在您開出銀行本行支票當天查詢本網站所列之報名費。其他款項皆不受理。

每位申請人都必須繳交報名費。目前金額為:

新台幣 - $4,500 元

您必須在申請資料中附上金額為新台幣 4,500 元的本行支票,本票抬頭為「Canadian Trade Office in Taipei 」或「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」。請在支票蓋上「禁止背書轉讓」的印章。請勿使用個人支票。請注意,申請 IEC 無須另外繳交申請短期居留簽證(TRV)或工作許可證的費用。其他付款方式概不受理。個人支票概不受理。如果您寄來的是個人支票,您的申請將被拒絕,支票會被銷毀。


提交申請資料

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僅接受郵寄之申請資料。IEC 計畫自 2011 年 1 月10 日開始受理2011年全新的1,000個名額,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僅受理郵戳為 1月10 日(含)之後所收到的申請資料。為了公平起見,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將不受理郵戳為 1月10 日以前的申請資料。如果1月10 日收到超過1,000份申請資料,本辦事處將以抽籤方式決定1,000個名額,其餘無法受理之申請者,將會以電子郵件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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